格隆汇10月8日丨广州发展公布,公司子公司燃气集团近日收到《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穗发改核准〔2023〕23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推进旺隆气电替代项目建设,进一步缓解广州东部地区供电压力,促进区域能源结构优化及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项目单位为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
三、项目主要新建燃气管道约5.1公里,设计压力为6.3MPa,管径DN500,管线起于广州市增城区广源门站,终点位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全线不设站场、阀室,不新增建设用地。本项目不涉及使用海域。项目路径具体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批复为准。
四、项目总投资为42,186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694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2,305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9.17%,由燃气集团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燃气管线工程项目获得核准,有利于推进广州增城旺隆气电替代工程项目整体建设进度,巩固和发展新塘电源基地,促进公司电力和天然气产业链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同时,保障广州电力供应能力,优化大湾区能源结构,推进清洁能源使用,实现良好的环境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