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编制的《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公报》6月1日正式发布《公报》显示,该省生态环境指数连续18年保持良好水平

吉林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8年保持良好水平

当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韩良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1年,全省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89.9%至98.1%之间,全省平均为94.0%,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5个百分点,高于去年同期4.2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3%,同比下降0.9个百分点

据韩良介绍,2021年,吉林省空气中6项污染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6%,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6.1%城市降水方面,全省降水平均pH值为6.59,中性

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对49条主要河流,111个国控断面和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了监测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全省111个国控地表水断面中ⅰ—ⅲ类优良水体比例为76.6%,高于国家考核目标2.3个百分点,劣ⅴ类水体比例为2.7%,低于国家考核目标4.5个百分点

据韩良介绍,从全省五大水系来看,鸭绿江水质良好,比去年有所好转松花江,辽河,图们江水质良好,与去年持平

2021年,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对全省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的城市区域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功能区噪声进行了监测和评价据韩良介绍,全省区域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在47.8至56.9分贝之间,全省平均声级为53.6分贝,与去年同期持平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等效声级在66.1—69.6分贝之间,全省平均为68.0分贝,同比下降0.2分贝

韩良说,与上年相比,吉林省生态环境质量没有明显变化,生态环境状况指数连续18年保持良好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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