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运输局5月8日发布关于调整可直接申领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车型范围的通告。通告指出,2022年10月1日起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新能源中小客车车型,均可直接申领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并使用该指标为上述车型办理机动车登记。

上述规定自通告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调整新能源中小客车指标申领范围的通告》中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