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出入境检疫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称,海关对从事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处理的单位进行核准,加强监督管理出入境检疫卫生处理的实施单位不需要取得海关的批准前期已经取得出入境检疫卫生处理批准的,在不影响当前业务发展的情况下,予以撤销出入境检疫和卫生处理的实施单位应当具备现场消毒,除害和除鼠的能力,并配备操作人员和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接受专业培训,掌握消毒,除虫,除鼠和个人防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海关总署:进一步优化出入境检疫处理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