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年限延长至明年年底。

为四大类参保单位减负北京缓缴社保费补缴期延至明年底

对于四类参保单位为减轻职工负担,其缴纳的部分仍应依法代扣代缴。

为减轻困难企业负担,帮助其渡过难关,恢复发展,最近几天,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本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三项政策2022年底到期后,缓缴社会保险费的最后缴费年限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底参保单位可在2023年底前申请分期或逐月缴纳缓缴社会保险费,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

通知重申了北京市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范围,即符合《关于扩大参保单位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申请条件的参保单位,主要包括四类:一是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二是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3.所有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4.个体工商户按单位投保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自愿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参保单位缓缴期间,职工个人社保缴费依法代扣代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也可参照执行。

参保单位如需申请分期或逐月缴费,可从2023年1月1日起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2022年分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选择申请延长缴费年限参保单位应恪守诚信,同意协议后申请成功

延期缴费和逾期缴费期间,参保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职工个人缴费的代扣代缴义务在企业政策规定的延期缴费和逾期缴费期间,社保缴费查询显示企业处于正常缴费状态职工个人社保费用已依法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缴费状态为正常缴费

缓缴期间,参保单位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参保单位应当为其补缴缓缴的养老保险费申请缓缴的参保单位被依法注销的,应当在注销前缴纳缓缴费用

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的17个行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

纺织业

纺织和服装业

纸和纸制品工业

印刷和记录媒体复制业

医药制造业

化学纤维制造业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

汽车制造业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

仪器制造业

社会工作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业

文化艺术产业

体育

娱乐业